|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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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12-29 08:26 文章来源:镇沅县经济和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各煤矿企业:
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精神和部署,县人民政府于12月24日召开全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,组织学习贯彻,主管安全生产副县长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,安排部署了“元旦”、“春节”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。为确保我县今冬明春煤矿安全生产顺利进行,为“两节”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,特对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如下安排。
根据县安委会安排,由经济和商务局牵头,县工会和安监局组成煤矿安全检查组,负责对全县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进行“两节”安全检查工作,具体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检查内容:1、各煤矿隐患排查机制建立情况;2、“一通三防”贯彻落实情况;3、各矿台帐建立以及特员持证情况;4、机电运输系统是否符合安全标准;5、特别针对我县实际顶板管理情况实行重点检查。具体时间安排三个阶段。
第一阶段为自检自查:时段为12月26日至元月6日,由各煤矿企业组织开展自检自查活动,要求各矿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或文件精神,成立自检自查领导小组,对自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整改,并建立台帐、作出整改措施、整改方案、整改资金的落实、整改责任人签字备案,整改结束后于元月6日写出书面材料上报行管部门备案。
第二阶段为煤矿安全检查阶段:时段为元月7日至元月26日,由煤矿检查组对全县煤矿进行逐一检查,依照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安全生产方针,按照检查内容进行重点检查,对查出安全隐患矿井,发出整改通知书。责令整改,并实行跟踪检查验收,逐条进行核查,对于具备安全条件,不依据整改要求的矿井责令停业和停产整顿。
第三阶段为总结:时段为元月27日至元月31日,认真总结回顾07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取得的成绩,提出建议和意见,总结吸取经验教训,建立健全隐患专项治理长效机制,各企业要在今年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基础上,认真抓落实,做实事,把煤矿安全事故隐患专项治理长效机制自始至终坚持完善,时刻牢记煤矿安全隐患事故重于泰山及“以人为本,安全发展”的挂念,贯彻“国家监察,地方监管,企业负责责任落实,不断完善行管与煤矿企业齐抓共管”的工作职责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,强化监察、监管执法,狠抓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,为构建“平安镇沅”,推进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作出贡献。
二○○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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